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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差超3%?开发商必须退钱还是你能退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收房时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不符,是商品房交易中常见的纠纷。深圳的赵先生购买了100平米的商品房,收房后实测面积仅94平米,开发商只愿退还6平米的房款差价,却被法院判决额外双倍返还超出3%部分的房款。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面积差异的处理有明确法律规定,绝非简单的“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的法律处理规则可总结为3%分水岭”:一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比如合同100平、实测102平,买方需补足2平房款;二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方有两种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或继续履行合同。若选择继续履行,面积增加的,3%以内部分补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方;面积减少的,3%以内部分退房款及利息,超出3%部分双倍返还。

需注意,若合同已明确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如“无论误差多少均按实测面积结算”),且约定不违法,将优先按合同执行。但部分开发商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如“面积误差概不退款”),该条款可能因排除买方主要权利被认定无效。

实操建议:签约时仔细核对合同面积条款,避免签订不利于自身的格式条款;收房时要求开发商提供测绘报告,核实面积误差比;若误差超3%,可书面催告开发商按法律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起诉维权,保留好合同、测绘报告、沟通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