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贷款批不下来谁担责:合同必须明确的3个约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以贷款方式购房时,需在合同中明确贷款失败的处理规则,避免违约风险。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因买方自身征信问题、收入不足等原因导致贷款批不下来,买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因卖方原因(如房屋产权问题导致无法办理抵押),卖方应返还已付款并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银行政策调整),可解除合同,卖方退还已付款及利息。需特别注意:“首付贷”“分期首付”可能因违规被认定为无效,导致贷款批不下来,且不受法律保护,面临被开发商起诉的风险。签订合同时,应约定贷款申请的合理期限、失败后的解除条件、违约金比例,避免约定“无论何种原因贷款失败都需一次性付款”等加重买方责任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