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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单”行为的法律责任:绕开中介≠逃避付费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知识点

在房屋买卖、租赁或各类居间服务中,“跳单”一词频频出现。所谓“跳单”,又称“跳中介”,是指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提供的房源信息、带看服务、交易撮合等服务后,为逃避支付中介费,绕开中介人直接与房东(或交易相对方)签订合同,或通过其他中介完成交易的行为。许多人认为这只是“省点钱”的小聪明,殊不知,这种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需承担明确的法律责任。

一、“跳单”已被《民法典》明令禁止

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跳单”上升为国家法律,标志着中介服务的劳动成果正式受到法律保护。即使合同中未明确写明“不得跳单”,只要行为构成,中介人仍有权依法主张报酬。

二、构成“跳单”需满足三个要件

并非所有“绕开中介”的行为都构成违法跳单,司法实践中通常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中介合同有效且服务已实际履行

委托人与中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中介合同(如居间合同、看房确认书等),且中介人已实际提供服务,如提供房源、安排带看、协助谈判等。

2.委托人实施了“绕开”行为

包括:直接与房东私下签约;通过另一家中介公司完成交易;以亲友名义签约,规避中介责任。

3.交易与中介服务存在因果关系

委托人最终达成交易,主要依赖于该中介提供的信息或服务。若房源信息已公开,且委托人能证明系自行获取,则可能不构成跳单。

三、跳单将承担多重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支付报酬+赔偿损失

即使未签书面合同或未约定违约金,只要构成跳单,委托人仍需支付中介报酬。若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还需额外赔付;若造成中介实际损失(如交通、人力成本),亦可能被追偿。

2.诚信风险与诉讼成本

跳单行为违背《民法典》第七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一旦被起诉,不仅败诉风险高,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额外支出。

3.特殊情形下可能涉及行政或刑事责任

若跳单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如中介恶意挖客),可能面临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若涉及泄露商业秘密(如独家房源信息),还可能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甚至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四、司法判例:跳单必付中介费

山东蓬莱初某通过中介看房后私下交易,法院认定构成跳单,判决支付中介费1万元;

某购房者通过中介多次看房并达成意向,后转由其他中介签约,法院认定其利用原中介服务,仍需支付报酬。

五、如何避免“跳单”风险?

对委托人而言:若对中介服务不满,应通过协商解除合同,切勿私自交易。可多比较中介服务,但不得滥用他人劳动成果。

对中介而言:应完善合同条款,明确“跳单”违约责任,并保留带看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通过区块链等方式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