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原告与中介公司签订房屋立约定金合同,交付定金 2 万元。房主已出具全权授权委托书,委托中介代售、代收定金。原告以中介无权处分、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要求返还定金并承担律师费。法院认定中介享有合法委托代理权,定金合同有效,驳回原告诉请。
律师评析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
1. 房主出具书面特别授权,中介有权签订定金合同、收取定金,不属于无权处分;
2. 立约定金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单方主张合同无效无事实法律依据,无权要求退定金、赔付律师费。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 465 条;《民事诉讼法》145、16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