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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承诺贷款通过却因买家资质问题而贷款失败,买家可要求退中介费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张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签约前中介书面承诺“可办理总房款70%贷款”。张某支付中介费5万元后,因曾有信用卡逾期记录,银行贷款申请被拒,导致交易失败。张某要求中介退还服务费,中介以“已提供居间服务”为由拒绝。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中介构成根本违约,判决中介公司全额退还中介费5万元。

 

【刘颖新律师评议】

中介机构的核心义务不仅是促成签约,更应确保交易具备履行条件。对贷款事项作出具体承诺的,应视为合同重要内容。因中介未核实买方资质而作出不实承诺,导致交易失败的,应认定其未完成主要合同义务,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中介费。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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