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规划条件,买方能否要求退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购买某开发商的商品房,交房后发现房屋实际户型与规划图纸不一致,客厅窗户尺寸缩小,影响采光,开发商辩称系施工调整。小王诉至法院要求退房,法院审理认定,房屋不符合规划条件构成根本违约,判决支持小王的诉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规划条件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规划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本案中开发商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规划,应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买方收房时核对房屋实际情况与规划图纸、销售宣传资料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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