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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承诺“买房送学位”未兑现,买方能否要求赔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某开发商宣传“购买本小区房产赠送重点小学学位”,小王为孩子入学购房,交房后却无法办理学位登记。小王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审理认定开发商的宣传构成要约,未兑现承诺构成违约,判决赔偿小王房屋贬值损失及择校费用共计8万元。

【刘颖新律师评议】

 开发商对学位的明确承诺影响买方购房决策和房屋价值,属于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未兑现需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买方将“学位赠送”等宣传内容写入购房合同,明确违约责任,留存宣传册、广告等证据。

【相关法律】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就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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