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与样板间严重不符,买方能否要求退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某开发商样板间展示为开放式厨房、落地窗,小王据此购房。交房后发现厨房为封闭式,窗户为普通尺寸,与样板间差异巨大。小王诉至法院要求退房,法院审理认定,样板间宣传构成要约,交付房屋与样板间严重不符,判决解除合同。
【刘颖新律师评议】
样板间对房屋结构、装修的展示具体明确,影响购房决策,构成合同内容。本案中开发商未按样板间标准交付,构成根本违约。建议买方将样板间关键信息写入合同,留存照片、视频证据。
【相关法律】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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