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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购买“尾房”后发现房屋曾被作为样板间,能否要求赔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购买某开发商的尾房,交房后发现房屋墙面有多处钉孔、地板磨损严重,经询问得知该房屋曾作为样板间使用。开发商未提前告知,小王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审理认定,开发商隐瞒房屋曾为样板间的事实,构成违约,判决赔偿房屋修复费用2万元。

 

【刘颖新律师评议】

样板间因长期展示存在损耗,属于房屋的重要瑕疵,开发商负有告知义务。本案中开发商隐瞒事实,导致买方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损耗,需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建议买方购买尾房时,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使用情况说明,仔细查验房屋质量。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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