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层高低于合同约定,买方能否要求退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约定房屋层高2.9米。交房时小王测量发现实际层高仅2.75米,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退房。法院审理认定,层高缩水超出合理误差范围,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判决解除合同,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刘颖新律师评议】
房屋层高是合同的重要条款,直接影响居住体验和使用功能。若实际层高与约定偏差过大,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有权退房。建议买方收房时携带卷尺测量层高,留存证据,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层高误差的处理方式。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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