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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承诺“学区房”,交房后学区调整,买方能否要求退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某开发商宣传其楼盘为重点小学学区房,小王为孩子上学购买一套商品房。交房后教育部门调整学区划分,该楼盘被划入普通小学学区。小王诉至法院要求退房,法院审理认定,开发商的宣传构成要约,学区调整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判决解除合同。

 

【刘颖新律师评议】

开发商对“学区房”的具体承诺,直接影响买方购房决策,属于合同内容。本案中学区调整是开发商无法预见的,但承诺落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有权退房。建议买方购房时,除留存宣传资料外,可要求开发商与教育局签订学区确认协议,降低政策变动风险。

 

【相关法律】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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