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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中介未核实房屋产权,导致交易失败,能否要求中介赔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通过中介公司购买小李的房产,中介未核实房产系小李与妻子的共同财产,仅小李一人签字。交易过程中,小李妻子明确反对出售,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小王支付的2万元定金被没收。小王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定,中介未履行产权核实义务,存在过错,判决其赔偿小王1万元损失。

 

【刘颖新律师评议】

中介公司负有核实房屋产权状况、共有人情况的法定义务。本案中中介因疏忽未核实共有情况,导致交易失败,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建议买方选择正规中介,要求中介出具《产权核实报告》,并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未履行核实义务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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