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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挪用首付款,买方能否要求返还定金?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通过中介购买小李的房产,合同约定定金5万元、首付款250万元由中介保管,过户后转交小李。小王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后,中介私自挪用首付款,导致银行贷款审批失败,交易无法进行。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小李拒绝返还定金,小王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交易失败系中介过错导致,双方均无违约,判决小李返还定金,中介返还首付款并赔偿利息损失。

 

【刘颖新律师评议】

大额房屋交易中,资金监管是保障安全的关键。本案中中介违反保管义务导致交易失败,不应适用定金罚则。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或官方资金监管账户划转款项,明确约定资金交付条件,避免中介挪用风险。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仅适用于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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