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方能否解除合同?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购买开发商新建商品房,交房后发现墙体开裂、地面沉降,经专业机构检测,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小王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开发商主张在保修期内承担维修责任,不同意解除合同。法院审理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判决解除合同,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小王的利息及其他损失。
【刘颖新律师评议】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根本性违约,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本案中检测报告证明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开发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收房时应仔细查验房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留存证据以便维权。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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