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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存在甲醛超标问题,承租人能否解除合同?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将新装修的房屋出租给小李,小李入住后不久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经检测,房屋内甲醛浓度远超国家标准。小李要求小王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和押金,小王辩称甲醛超标是暂时的,通风一段时间即可改善,拒绝解除合同。法院审理认定,房屋甲醛超标危及承租人人身健康,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小王退还租金和押金,并赔偿小李的医疗费损失。

 

【刘颖新律师评议】

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保障人身健康的标准,租赁房屋甲醛超标,危及承租人的生命健康权,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本案中小王出租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租人在入住前可自行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空气质量;出租人出租新装修房屋时,应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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