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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维修房屋期间,承租人能否主张减免租金?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李承租小王的房屋,入住后发现卫生间管道破裂漏水,通知小王维修。小王安排施工队维修,工期长达15天,期间小李无法正常使用卫生间,只能在外租房暂住。小李要求小王减免维修期间的租金并赔偿在外租房的费用,小王仅同意减免5天租金。法院审理认定,维修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部分房屋功能,影响了合同目的实现,判决小王减免15天租金并赔偿小李的额外租房损失。

 

【刘颖新律师评议】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期间,因维修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承租人有权主张减免相应期间的租金;若产生额外合理费用,出租人应予以赔偿。本案中卫生间维修影响了小李的正常居住,其在外租房的费用属于合理损失。承租人在维修期间应留存好维修通知、施工记录、额外租房合同等证据,以便维权。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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