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未经同意装修房屋,出租人能否要求恢复原状?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将毛坯房出租给小李,合同约定“承租人装修房屋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小李未经小王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精装修,拆除了原有墙体并更换门窗。小王发现后,要求小李恢复房屋原状,小李辩称装修提升了房屋价值,拒绝恢复。法院审理认定,小李未经同意擅自装修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判决小李限期将房屋恢复原状,若无法恢复则赔偿小王相应损失。
【刘颖新律师评议】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建的,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本案中小李擅自装修并改动房屋结构,严重侵犯了出租人的财产权。承租人若需装修房屋,应提前与出租人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装修方案及后续处理方式。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