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发生产生的损失该如何承担?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将两居室出租给小李,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小李为扩大客厅面积,擅自拆除卧室与客厅之间的承重墙,导致房屋出现裂缝,楼下邻居房屋也受到轻微损坏。小王得知后立即要求小李恢复原状,邻居也要求小李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定,小李擅自拆改承重墙的行为违法且违约,判决小李限期恢复房屋结构,赔偿小王房屋修复费用及楼下邻居的损失。
【刘颖新律师评议】
承重墙属于房屋的核心承重结构,承租人擅自拆改不仅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还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小李的行为危及房屋安全和邻里权益,应承担全部责任。出租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禁止拆改房屋结构的条款,定期巡查房屋状况。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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