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规划变更,能否退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刘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小区内有花园和健身设施。交房后小刘发现,开发商擅自将花园改为停车场,健身设施取消。小刘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开发商辩称规划变更经批准。法院认定规划变更影响居住环境,开发商未履行通知义务,判决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及利息。
【刘颖新律师评议】
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应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或索赔。本案小刘有权退房。购房时应在合同中约定规划变更的通知义务及退房条件。
【相关法律】
1.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2.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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