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后开发商停工烂尾,如何主张权利?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小刘与开发商签订期房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后,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停工,项目烂尾。小刘联合其他业主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定,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判决支持业主的诉讼请求,并将开发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颖新律师评议】
开发商停工烂尾导致无法交房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本案中,业主联合维权可提高胜诉概率,且能推动法院执行。购房者购买期房时,应选择品牌开发商,关注项目资金监管情况,降低烂尾风险。
【相关法律】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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