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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如何维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购买的商品房交房后,发现墙体多处开裂,经专业机构检测,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王某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损失,开发商仅同意维修,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判决解除合同,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刘颖新律师评议】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本案中,检测报告已明确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开发商的维修方案无法保障居住安全,应支持退房请求。购房者收房时,应重视房屋质量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留存证据。

 

【相关法律】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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