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与现售有何区别,交易风险如何防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赵某欲购买商品房,开发商推荐预售房源,称价格更优惠,但需等待两年交房;同时也有现售房源,可即时入住但价格较高。赵某咨询两者区别及风险后,选择了现售房源,并要求开发商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交易完成后,赵某顺利收房,未产生纠纷。
【刘颖新律师评议】
预售房屋尚未建成,价格较低但存在无法按期交房、质量不符等风险;现售房屋已竣工验收合格,可实地查看,风险相对较低但价格较高。本案中,赵某结合自身需求选择现售房源,并核查了验收文件,有效防范风险。购房者应根据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交易类型,预售需核查预售许可证,现售需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
【相关法律】
1.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并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2.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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