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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成售楼新工具,平台服务合同纠纷频发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案例

案情简介

某科技公司为碧桂园旗下楼盘“十里金滩”搭建微信公众号营销平台,提供360度看房、在线算价、微官网、自定义菜单、留言互动等功能。合同约定服务期一年,费用20万元。上线半年后,开发商单方面终止合作,拒付尾款。科技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剩余服务费及违约金。开发商辩称,系统功能未达宣传效果,客户转化率低,构成根本违约。法院审理认为,合同明确约定了服务内容和技术标准,科技公司已按约完成开发并交付使用,开发商未举证存在技术缺陷或功能缺失,其“营销效果不佳”属于商业风险,非服务方责任。判决支持科技公司诉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是“数字房产营销”背景下新型服务合同纠纷的代表。随着“智慧地产”兴起,开发商普遍借助微信公众号、小程序、VR看房等数字化工具提升销售效率。但由此引发的技术服务合同争议日益增多。

律师分析,本案核心在于区分“技术服务履约”与“商业结果实现”。科技公司提供的是技术平台搭建服务,而非销售代理或广告投放服务。其义务是实现功能模块,而非保证客户成交。法院准确把握了合同性质,避免将商业风险转嫁给技术服务方。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合同应明确约定:(1)功能清单与验收标准;(2)数据归属与隐私保护;(3)知识产权归属;(4)效果免责条款。若开发商希望绑定销售效果,应另行签订对赌协议或绩效分成条款,而非在技术服务合同中模糊处理。

此外,本案也提示科技服务方应保留完整的交付记录、测试报告、沟通日志,以应对未来可能的争议。建议引入第三方验收机制,增强合同履行的公信力。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17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