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离婚时怎么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经济适用房属于保障性住房,产权处分受到上市交易年限、补缴土地收益等政策限制,分割时需把握四点。第一,审查购房资格:以谁的名义申请、是否使用了夫妻双方的政策优惠或共同出资,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夫妻均为申请人,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考虑上市限制:尚不能上市交易的,法院一般不直接判令过户,常见做法是判由一方继续居住使用,待具备条件后再办理登记,或者判令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第三,先行扣除成本:补缴的土地收益价款、税费等应一并计算,折价补偿以扣除后的净值为基础。第四,结合居住与抚养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仍然适用。建议在起诉或协商前,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与住房保障部门核实该房屋能否上市交易、需要补缴多少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