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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证同居期间共同买房,分手时怎么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规则,房产应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具体分为几种情形:一是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份额的,按约定分割;二是能证明各自出资比例(如首付、还款、装修的各项支付凭证)的,一般按出资比例认定为按份共有并据此分割;三是无法确定出资数额的,通常按等额共有处理,同时兼顾共同生活期间的实际贡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没有出资证据,主张共有会非常困难,很可能只能主张返还已支付的款项。相关依据包括《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第三百零四条以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三条等。建议:同居购房时即书面约定出资额、份额与日后处理方式,保留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署名、贷款还款记录等,避免分手时无从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