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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中继承所得的认定时点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夫妻共同财产中继承所得的认定时点,以继承人实际取得遗产的时间为准,而非以继承开始的时间为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遗产之前,该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即使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如果遗产尚未实际分割,该继承权利本身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当遗产通过分割等处理方式由继承人实际取得相应部分之后,该部分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在离婚诉讼中,配偶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尚未实际取得的遗产。只能在继承人实际取得遗产后,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这一规则兼顾了尊重传统、促进和谐与保护婚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