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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遗嘱处分共同财产中自己份额的效力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该部分遗嘱有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夫妻一方可以在遗嘱中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份额,但不能处分属于配偶的那一半份额。例如,夫妻共有房产价值200万元,丈夫立遗嘱将整套房屋留给儿子。由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仅能处分属于自己的100万元份额(即50%),处分配偶100万元份额的部分无效。法院将确认配偶享有该房屋一半的份额,丈夫可处分的遗产范围仅限于该房屋一半的份额。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或其遗产份额,不能处分属于配偶的财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