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性质认定——赠与还是借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该出资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赠与还是借贷,直接关系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如果父母出资时未明确约定为借贷(如有借条、约定还款期限等),则推定为赠与。若父母希望保留债权而非赠与,应在出资时与子女及配偶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若仅为口头约定或仅有父母与己方子女的单方承诺,在离婚诉讼中难以对抗配偶一方主张该出资为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