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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婚后购房的归属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八条,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出资父母一方利益的保护——即使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仍可判决房屋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同时,新规并非简单地将房屋判给出资方子女,而是要求法院在判决归属后,综合考量婚姻家庭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另一方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这既保护了父母的合理预期和财产权益,也肯定和鼓励了对家庭的投入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