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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夫妻财产约定对房产归属的效力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房产的归属。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约定将一方婚前个人房产约定为夫妻共有,或约定将共有房产归一方所有,该约定属于夫妻财产制契约,不同于普通赠与,一般无需办理过户即发生内部效力。但为对抗善意第三人,建议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