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登记己方子女名下的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记于己方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是较为复杂的情形。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若无明确约定或声明,父母出资的首付款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整体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法院通常会考虑首付款的来源,倾向于在分割时对出资方子女一方予以适当多分,以体现对父母出资贡献的考量。这与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己方子女名下的处理规则(适用第七十八条,房屋归登记方)有本质区别,关键点在于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