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的性质与离婚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父母出巨资为子女购房,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长期为审判难点。20252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对此作出细化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

与既往以不动产登记推定赠与对象的思路不同,解释(二)不再将登记情况与赠与意思简单挂钩,而以出资来源作为分割基础。判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后,是否补偿另一方及补偿数额,由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酌定,体现照顾无过错方、肯定家庭付出的价值取向。需区分的是,本条针对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情形;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或父母部分出资的,仍应结合出资比例、约定内容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综合认定。故父母出资购房宜留存书面赠与约定,明确赠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