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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同居期间购置房产,分手分割与婚姻房产的区别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男女双方仅恋爱、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此时购置的房产,分割规则和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完全不同,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这是最核心的区别。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保护,房产划分以物权登记、实际出资大要素为准。

同居期间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按照登记的共有份额分割;未约定份额的,结合实际出资比例划分。产权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有充分出资证据的,可主张返还出资款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对应的权益;证据不足的,出资一方往往仅能追回本金,无法享有房产增值收益。

同居期间一方单独全款购房,无论双方共同居住多久,房产都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分手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同时,同居期间的日常开销、装修支出、生活费用,也不会参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提醒恋爱同居人群,大额房产出资务必签订书面协议、留存转账凭证,明确份额与权属,避免分手时因房产问题产生复杂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