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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封、冻结的夫妻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处置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夫妻共有房产因一方涉诉、欠债被法院查封、冻结,在查封状态下,房屋无法办理过户、出售、抵押等手续,离婚分割会受到明显限制。首先要明确,法院查封房产,只是限制房屋的流转处置,并不改变房屋本身的权属性质,依旧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确定房产归属。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被查封房产的分割方案,法院也可以依法判决房屋归属、补偿金额。但在查封解除之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只能确定债权和未来过户的权利。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待查封事由消除后,再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

如果查封是因夫妻共同债务导致,房产处置所得需要优先用于偿还共同债务,剩余部分再按照离婚分割方案分配。若仅是一方个人债务,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处置房产时,会保留属于另一方的财产份额。面对查封房产,当事人要先理清债务性质、查封原因,再分步处理离婚分割与解封事宜,切勿擅自交易被查封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