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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拒不配合房产过户,如何强制执行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离婚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拿到权益的一方办理过户时,另一方无故拒绝配合,是常见的执行难题。面对这种情况,权利人无需反复协商,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合法产权。

如果是协议离婚首先需要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过户义务。拿到法院生效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依旧拒不配合,再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诉讼离婚持有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部门可依据文书直接办理产权过户,无需原产权人到场签字。整个执行流程具备强制力,能够彻底解决拒不配合过户的问题。当事人要注意申请执行的时效,同时保管好所有法律文书、证件材料,确保执行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