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条款,能否单方反悔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了房产分割方案,完成离婚登记之后,一方能否单方面反悔、要求重新分割房产,法律有明确的限制条件。离婚协议属于兼具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特殊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之日起正式生效。

正常情况下,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反悔。比如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配合过户,协议生效后就必须执行,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单方撤销、变更分割条款的诉求。

只有存在法定情形时,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房产分割约定。主要包括签署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或是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此类诉讼有严格时效限制,当事人需要在知道相关事由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同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证据不足则诉求会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