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离婚还能享有居住权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不少夫妻出于规避税费、保障子女未来生活、防止财产纠纷等原因,婚内全款或贷款购房后,直接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法律上该行为视为父母无偿赠与。
房屋一经登记在子女名下,所有权便永久归属子女,夫妻双方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变卖该套房产。但现实中,部分抚养子女一方经济薄弱、无独立住房,离婚后面临居住难题。结合《民法典》居住权相关规定,法院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抚养需求、经济状况,依法为父母一方在子女房产上设立合法居住权,明确居住期限与使用范围,既严格保护未成年人财产安全,又妥善解决父母基本居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