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私自抵押夫妻共同房屋,该抵押行为有效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家庭重大核心不动产,关乎全家人的居住保障与财产权益,法律明确要求,房屋抵押、出售、赠与等重大处分行为,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现实中,常有一方隐瞒婚姻事实,未经配偶同意,私自将共有房屋抵押借款,严重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若贷款机构未严格审核借款人婚姻状况、未核实房屋共有情况,不属于善意第三人,配偶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确认抵押行为无效,解除房屋抵押限制。如若第三方善意合规办理抵押,抵押无法撤销,权益受损一方只能向恶意处分房产的配偶,主张财产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