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钱买房,没说赠一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需结合出资方式、登记情况及赠与约定判断,《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规定,避免“默认归一方”或“默认共有的”误区。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的子女,则按合同约定处理;未明确约定赠与双方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要综合考虑对家庭贡献大小等因素对另一方给予补偿;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即便未约定,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若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未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按出资比例认定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法院会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结合共同生活情况、过错程度等,确定房屋归属及补偿数额。
提醒大家,父母出资时最好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赠与对象,避免后续纠纷。若未签订协议,产权登记情况将成为认定赠与对象的重要依据,登记行为可视为赠与意思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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