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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含违章建筑:离婚时如何分割合法权益?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广州陈某与廖某婚后共同出资建造房屋,其中一层为合法产权,二层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离婚时,双方均主张合法层的所有权,对违章层的使用权也存在争议。法院判决合法层归陈某所有,陈某向廖某支付补偿款;违章层由廖某临时使用,待相关部门处理后再按规定处置,使用期间需承担安全责任。

夫妻共同房产中的违章建筑,因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离婚时不得分割所有权,仅能对其使用权益及对应财产价值(如建筑成本)进行处理。合法部分按普通共同财产分割,可采用折价补偿、竞价等方式;违章部分,法院通常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家庭情况判决临时使用权归属,同时明确“不得出租、转让”,待行政机关拆除或合法化后,再按规定处理。

若违章建筑已被行政机关责令拆除,仅能分割建筑残值;若后续通过补办手续合法化,可追溯认定为共同财产,重新分割产权。此外,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搭建违章建筑,导致房产被处罚或贬值,另一方可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

实务建议包括:购买或建造房产时,确保手续合法,避免因违章影响权益;离婚时,主动向法院说明房产含违章部分的情况,配合行政机关认定;留存违章建筑的出资凭证、建造合同等,佐证共同投入事实;约定临时使用权时,明确使用期限、安全责任及后续处置方案,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