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一方反悔怎么办?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离婚时,夫妻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产归子女所有,本是出于对子女未来的保障,但若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一旦一方反悔,就可能引发纠纷。这种纠纷不仅考验着亲情,更涉及法律层面的复杂问题。
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协议一旦生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受法律保护。然而,未办理过户手续意味着房屋所有权未实际转移,原产权人仍有权处分房产。此时,反悔方若试图分割房产,需承担违约责任。
举个例子,张先生和李女士离婚时约定将共同房产归女儿所有,但未办理过户。后来张先生反悔,主张分割房产。由于离婚协议已生效,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可能认定协议有效。但因房产未过户,张先生作为原产权人仍有权处分。不过,他需为反悔行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李女士因此遭受的损失。
为避免此类纠纷,离婚后应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若已发生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离婚协议的效力、房产现状及双方过错等因素,判定房产归属。若子女已成年,其意见也可能成为法院裁决的参考。
此外,若反悔方试图偷偷抵押或转卖房产,损害子女权益,另一方可依据离婚协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李女士发现张先生私自抵押房产后,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阻止抵押行为,并要求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证据至关重要。双方应保留离婚协议、房产证、过户申请等相关材料,以证明房产归属及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维权策略,也是明智之举。
总之,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未过户时一方反悔,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尽快过户是预防纠纷的关键,而诉讼则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在处理过程中,应尊重法律,保护子女权益,避免亲情因财产纠纷而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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