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双方名下,是赠与双方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及其配偶名下,这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一种常见的情况。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意味着父母是对夫妻双方进行赠与呢?这个问题,让不少家庭产生了疑问。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明确一个法律原则:赠与的明确性。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及其配偶名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为什么呢?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就意味着双方都对这套房子有权利。而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哪一方的,那么法律上就会推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
举个例子,小郑和小吴结婚后,小郑的父母出了一笔钱,帮他们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小郑和小吴双方名下。后来,两人因为感情不和离婚,这套房子该怎么处理呢?
根据法律规定,因为房子是登记在小郑和小吴双方名下的,且小郑的父母在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哪一方的,所以这套房子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小郑和小吴需要协商分割方案,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贡献等因素来判定分割方案。
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就是如果小郑的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了是赠与小郑的,而不是赠与双方的,那么这套房子就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小吴就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子了。
那么,如何证明父母出资是赠与哪一方的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出资时签订赠与协议,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子女的个人财产,还是赠与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财产。这样,在离婚时,就可以避免因为赠与对象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了。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父母出资属于借款的。如果父母在出资时与子女及其配偶签订了借款协议,那么这笔出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偿还这笔借款。
所以,对于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双方名下的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如果父母能够证明出资是赠与哪一方的,或者出资属于借款的,那么房产的定性就会有所不同。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最好能够提前与父母、配偶沟通好,明确出资的性质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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