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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部分出资,离婚时出资能优先返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这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但一旦夫妻离婚,这笔出资能否优先返还呢?这个问题,让不少家庭陷入了困惑。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明确一个法律概念:赠与。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如果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了是赠与自己子女的,那么这笔出资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回到问题本身,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那么这笔出资在离婚时,一般是不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也就是说,出资方子女有权要求保留这部分出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出资就能优先返还。

为什么呢?因为即使出资是赠与子女的个人财产,但房子本身是婚后购买的,且登记在子女名下,这并不影响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除非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赠与子女)。也就是说,房子整体可能还是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出资部分,只是作为子女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在分割时可能会得到一定的考虑。

举个例子,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小王的父母出了30万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小王名下。婚后,小王和小赵一起还贷。后来,两人离婚,这套房子该怎么分呢?

如果小王的父母在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那么这30万首付可以视为小王的个人财产。但是,房子整体还是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小王的出资情况,适当多分一些给小王,但并不会将30万直接返还给小王的父母。

那么,什么情况下出资能优先返还呢?一种情况是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了是借款,而不是赠与。这种情况下,出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偿还。另一种情况是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明确赠与子女,且房子只登记在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出资自然也就无需返还(因为房子已经归子女所有了)。

所以,对于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出资并不能优先返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最好能够提前与父母、配偶沟通好,明确出资的性质和目的,避免因为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如果有更多问题,请拨打咨询刘颖新律师: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