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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父母婚前出资,登记一方名下,离婚按出资比分割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在婚姻的起点,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为子女的未来保驾护航,这本是一件好事。但一旦婚姻走到尽头,这套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又该如何分割呢?特别是当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时,这个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了。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明确一个法律原则:按份共有。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套房子通常会被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什么是按份共有呢?简单来说,就是按照出资比例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比如,男方父母出了60万,女方父母出了40万,那么男方就享有房子60%的所有权,女方享有40%的所有权。

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点,就是房子的登记情况。如果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因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意味着这一方在法律上对房子有更多的控制权。但是,这并不影响双方按份共有的性质。

举个例子,小陈和小周结婚前,小陈的父母出了60万,小周的父母出了40万,一起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小陈名下。婚后,两人因为感情不和离婚。这套房子该怎么分呢?

根据法律规定,这套房子应该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小陈享有60%的所有权,小周享有40%的所有权。在分割时,法院可能会根据房子的市场价值、双方的出资比例、还贷情况等因素,来判定具体的分割方案。比如,房子值100万,那么小陈应该得到60万,小周得到40万。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房子登记在小陈名下,小陈是否可以独自处置这套房子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虽然房子登记在小陈名下,但小周对这套房子也有所有权。小陈如果要处置这套房子,必须得到小周的同意。否则,小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对于双方父母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离婚时应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最好能够保留好出资的凭证,比如转账记录、出资协议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出资情况。

如果有更多问题,请拨打咨询刘颖新律师: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