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信托破解离婚分割困局:婚前首付房的增值收益该怎么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北京一对夫妻因婚前男方首付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就房产增值部分分割产生争议。若按传统裁判规则,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仅能获得还贷及部分增值补偿,难以体现其家庭贡献。而房产信托制度中的归复信托与推定信托,为这类纠纷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房产信托在离婚分割中的核心价值的是平衡贡献与权益。针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可通过设立推定信托,将房屋所有权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依据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比例确定分割份额,突破传统“登记方优先”的裁判逻辑。例如,若夫妻共同还贷期间房产大幅增值,非登记方不仅能获得还贷补偿,还可按贡献比例分割全部增值收益。
归复信托的应用同样具有实践意义。若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但未明确赠与,离婚时父母主张出资为借贷的,可通过归复信托将房产中对应出资的份额认定为父母财产,避免子女通过婚姻关系不当转移家庭资产。但需注意,信托制度的适用需以双方存在“共同意图”为前提,需结合出资记录、家庭沟通记录等证据综合认定。
实务操作中需注意:一是婚前购房时可提前设立家族信托,明确房产权益归属及分割规则;二是婚后可签订信托协议,将房产纳入信托财产,约定离婚时的分配方案;三是诉讼中可主张适用信托规则,提交家庭贡献证明、财产混同证据等,争取更公平的分割结果。目前我国信托制度在婚姻房产领域的应用尚处探索阶段,建议委托具备信托专业知识的律师处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