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规:夫妻可互查对方名下房产——2026年起,婚姻财产透明化迈入新时代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202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将迎来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婚姻家庭权益新规: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可依法查询另一方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状况。这一规定出自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不仅为婚姻中的财产权益保障注入了制度力量,更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法治向“平等、透明、理性”迈出了关键一步。
一、新规核心:持证即可查,单位必须受理。根据《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无需法院调查令,夫妻任何一方均可主动了解家庭资产情况;
-查询范围涵盖房产、车辆等主要动产与不动产;
-相关单位有法定义务配合查询并提供书面证明,不得以“隐私”“内部规定”等理由拒绝。
这一改变,将过去“纸上权利”转化为“可操作的现实权利”,极大降低了婚姻中弱势方(尤其是经济依赖型配偶)的维权门槛。
二、为何需要这项新规?直击婚姻财产痛点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婚姻破裂的背后,都藏着“财产不透明”的阴影:
-一方长期掌控家庭财务,另一方对资产状况一无所知;
-离婚时才发现配偶早已将房产转移至亲友名下;
-全职主妇、育儿主夫等为家庭牺牲职业发展的群体,在财产分割中处于被动地位;
-隐匿、转移共同财产成为“技术性离婚”的常见手段。
过去,即便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也需先提供具体财产线索才能申请法院调查,而“不知情”往往意味着“无法举证”,最终导致权益受损。广东新规的出台,正是从制度上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困局,让夫妻共同财产真正“共同可知”。
三、不是破坏信任,而是守护信任
有人担忧:允许互查财产,是否会破坏夫妻间的信任?答案恰恰相反——真正的信任,建立在透明与尊重之上。财产透明不是“监视”,而是家庭财务共治的基础;查询权不是“武器”,而是预防纠纷、保障平等的制度设计;正如广东主持人何浩鹏所言:“婚姻本应玉帛相见,坦诚相对。”财产状况的公开,反而有助于减少猜忌,构建更健康的亲密关系。新规并非鼓励夫妻互相“查岗”,而是为那些因信息闭塞而陷入被动的一方,提供一条合法、便捷的知情路径。
四、权利边界:查的是“共同财产”,非个人隐私
当然,权利的行使必须有边界。新规并非允许“无限查询”:
-可查范围:主要指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线索,如婚后购置的房产、车辆等;
-不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全款购房)、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金等明确归属个人的资产;
-查询目的:应限于婚姻财产管理、离婚分割、债务清偿等正当用途,不得用于骚扰、威胁或非法目的。
未来,相关部门还需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财产界定标准、信息使用规范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权利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