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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名下房产被子女之一擅自出租,其他继承人能否要求分割租金收益?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名下房产被子女之一擅自出租,其他继承人通常可以要求分割租金收益。

被继承人离世后至遗产分割前,房产通常处于全体继承人共有的状态。租金作为房产的收益,属于共有财产的孳息,理应由全体继承人共同享有。其中一个子女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出租房产并独占租金,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共有权益,其他继承人有权要求其返还应得的份额。法院一般会依据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对租金进行合理分配。

除非遗嘱特别表明房产由该子女单独继承,或指定租金归其所有等,则房产属其个人财产,其有权自行出租,其他继承人不能要求分割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