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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居住权的房产继承后,居住权与继承权发生冲突如何解决?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置的,让其能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的权利,而继承权是继承人获取被继承人房产等财产的权利。若居住权在房产继承前已合法设立,那么通常居住权优先于继承权。继承人虽继承房产获得所有权,但不得妨碍居住权人在约定期限内居住使用房屋。像老人把房屋留给子女继承,却通过遗嘱给再婚配偶设立终身居住权,子女就不能在配偶在世时要求其搬离。

只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因其他法定原因消灭后,继承人才能完整行使房产所有权。同时,居住权人仅拥有居住使用等有限权利,不能干扰继承人行使合理的处分或收益权等,只要这些行为不影响居住权益。

此外,若居住权设立有瑕疵,比如没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或存在损害继承人合法权益的恶意情形等,继承人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居住权无效或调整权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