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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用于偿还其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另一方能否要求补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若一方拿共同财产偿还自己的婚前债务,就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例如,小和小赵婚后攒了20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小用其中的一部分偿还自己婚前购买个人投资产品的欠款。当两人离婚时,小赵有权要求小王补偿,以弥补自己的财产损失。

不过,要是夫妻双方曾有过特别约定,则需按约定执行。比如双方婚前签订协议,约定婚后可以用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婚前债务,且无需补偿,那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再要求补偿。另外,如果婚前个人债务实际上是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例如婚前借钱是为了购置婚后共同居住的房产,此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用共同财产偿还就合理正当,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