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是否一律按子女个人财产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知识点
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并非一律按子女个人财产处理。通常情况下,房产登记在谁名下,会先推定谁是产权人。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易被认为夫妻将房产赠与了子女,离婚时应属子女个人财产,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然而,现实存在多种情形,登记在子女名下不代表实际赠与。法院会审查夫妻购房时的真实想法,判断房产是不是真正给子女的。像有的夫妻为规避债务或享受购房政策优惠,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其实并没有赠与的意思,这种就不能按子女个人财产处理。比如,夫妻买房登记在3岁孩子名下,购房后一直自住,没证据显示有赠与打算,且孩子没管理使用房产的能力。离婚时主张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综合情况判定,有可能认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